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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24、31、41、42层 邮编:518034
验证,保证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
次回购注销等事项所涉及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
1.2017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
考核办法》,并于2017年1月20日审议通过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3.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
瑛、吴琪、余小云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2017年1月24日,公司
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关于公司的独立意见》
意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017年1月24日,
公司独立董事刘娥平接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2017
年1月24日,公司发出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7
年2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2月8日公开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7
5.2017年2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与
6.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7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所涉及的101名因第三个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及11名因离职而
1,772,964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661元/股;同意对2017年限制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及的131名因第二个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及9名因
号-股权激励》、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对2017年限制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101名因第三个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及11
性股票共计1,772,964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661元/股;拟对2017年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1,2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55元/股。公司本次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时,因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813,506.07元,未
首次授予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16人,实际授予的股份数量为2,330,000
股。其中4名激励对象于2018年离职,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另11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而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公司已回
购注销其第二个限售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9,734
股。其中11名激励对象于2019年离职,公司应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另101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公司应回购注
销其第三个限售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72,964股。
预留部分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145人,实际授予的股份数量为1,102,500
股。其中5名激励对象于2018年离职,公司已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另14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而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公司已回
购注销其第一个限售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1,250股。
其中9名激励对象于2019年离职,公司应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另131
鉴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6月6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3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73376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840770股。公
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8年5月31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291,432,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7841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5月30日实施完毕,权益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1,320,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74486元人民币
为10.661元/股,预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价格调整为7.355元/
股,本次拟用于回购金额合计为22,808,912.95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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