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广东 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2楼 邮编:518017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以下简
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以下简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2017年11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11月1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年11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就《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2017年12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291号),原则同
2017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的议案》、《关于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7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稿)》、《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2017年12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就《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
2018年1月12日,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国
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18年1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以2018
年1月16日为授予日,授予594名激励对象4,410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股票期
2018年1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完成《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长城JLC1,
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70人调整为540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020年3月13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注销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关规定,在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
2020年3月13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540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
由于该570名激励对象中,2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离世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252.30万份
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故依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应当对激励
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原则上不再行使,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辞职、
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尚未行使的权益不再行使,由公司注销”。此前,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激励对象由原594人调整为570人,期权数
杨钢、周伟、王丰、黄复兴共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因此,此次
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原570人调整为540人,该已离职、离
世的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52.30万份需予以注销,股票
由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
司2018年末总股本2,936,165,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0.50元(含税)。故依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方法”规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27元/份。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
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此前,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数量、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