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7日,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赫
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浩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杭州浩美”)决定与四川万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宏资管”)、
业”)并签署了《成都赫美万宏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
简称“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协议一和补充协议二(以下合称“补充协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以下简称“川能文旅基金”)受让原普通合伙人杭州浩美的认缴出资额100万
元,尚未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公司持有合伙企业15.75%的份额,完成工商变更
(以上2019年数据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数据未经审
游览景区管理;旅游饭店;旅游观光车客运服务;体育场馆;体育项目开发服务;
8、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管理费按照原合伙协议7.2.2条计收,
即合伙企业管理费按照实收出资总额的0.5%计收。新合伙人一致同意,原合伙
协议第7.2.2条约定的管理费支付方式变更为赫美万宏基金应当于每年6月30
肆亿伍仟壹佰万元整(¥1,451,000,000)减少至人民币叁亿伍仟柒佰贰拾伍万元
整(¥357,250,000),其中赫美集团减少认缴出资54,375万元,万宏资管减少认
(¥357,250,000),其中赫美集团认缴出资5,625万元,已实缴出资5,625万元;
万宏资管认缴出资30,000万元,已实缴出资30,000万元;普通合伙人川能文旅
优先收益,优先收益计算方式为:万宏资管实缴出资*3.125%* (2017年9月21
9,375,000元(若存续期间合伙企业已向万宏资管分配完毕的,则不再进行本项
人川能文旅基金,80%按照各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优选取年化收益率在5%及以上的稳健型投资项目,以达到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
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后,按照原合伙协议第8.4条约定的分配顺序
金的普通合伙人,川能文旅基金变更为新的普通合伙人,原合伙协议8.4条中向
业终止并清算解散,且基金清算时合伙财产按照本协议第9.1条约定的分配顺序
署之日后240日内未能消除全部工商登记障碍,导致无法按期办理本协议项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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